附录三

贷款人包含以下公司: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、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、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重庆众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、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、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、成都维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国投(宁夏)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、赣州积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富登小额贷款(四川)有限公司、福州三六零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、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。